手机之致命诱惑

 

手机之致命诱惑

❵✜☁

致命手机视频

微电影《致命手机》观后感

     

手机之致命诱惑

2023年4月14日晚,王某约姜某共同饮酒,后姜某被送往石景山医院急救,于2023年4月26日死亡,死亡原因为缺血缺氧性脑病、心跳呼吸骤停、窒息、酒精中毒。死者姜某之母许老太、之子姜小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手机之致命诱惑,要求王某按照30%的过错责任比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共计547233.22元。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共同饮酒人之间负有注意与帮扶义务。王某在民警到达现场后未及时主动提供其了解的姜某个人情况,而称“不认识”,导致民警耗时十余分钟查证姜某的个人信息。第二,同饮人违反注意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在姜某倒地数分钟后未对其异常状态引起合理注意,始终未拨打120等急救电话,致使姜某延误了救治时机。王某违反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应对姜某的死亡后果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第三,饮酒者自身负有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同饮人一般承担次要责任。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身有基础疾病仍过量饮酒,应对自身的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在姜某醉酒后未置之不理,且采取了相关帮扶行为,应减轻其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对姜某的合理损失承担5%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92532元。

共同饮酒人是否需要对饮酒者的事故负责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基于“共同饮酒”这一先行行为,同饮人对醉酒者负有提醒、劝阻的义务,并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判断共同饮酒人是否存在侵权行为,通常有两个考量因素:一是在饮酒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度劝酒的行为;二是在饮酒后是否对过量饮酒的人进行了必要且合理的照顾义务。

🤮(撰稿:昌真珊)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17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9759回复 1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陈哲峰🔚LV4六年级
      2楼
      西纳·洛桑旦贝坚赞活佛逝世,享年81岁🕍
      2024/09/21   来自西宁
      5回复
    • ⚐诸仪贵LV4大学四年级
      3楼
      【图解】“理响中国”申报进入倒计时,这份答疑快拿好❀
      2024/09/21   来自黄石
      4回复
    • 苏纪眉🤝LV5幼儿园
      4楼
      07版要闻 - 本版责编纪雅林臧春蕾杨颜菲⚶
      2024/09/21   来自宿豫
      6回复
    • 谢玲梦LV9大学三年级
      5楼
      上半年超500万入境人员使用移动支付👧
      2024/09/21   来自荣成
      6回复
    • 贾英晶💛👹LV9大学三年级
      6楼
      中信证券:市内免税店政策落地 核心仍是消费回流⚖
      2024/09/21   来自临沂
      7回复
    • 魏安毓LV4大学四年级
      7楼
      乌军一俘虏称乌部队奉命在俄罗斯射杀平民➇
      2024/09/21   来自莆田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陕西神木李家沟煤矿“1·12”重大事故 21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

      凤竹亨

      6
    • #存量竞争加剧 阿里拼多多京东已“放弃幻想”#

      祝娥宗

      1
    • #器物小史:洗碗机#

      令狐姬倩

      1
    • #官方通报“郑州女子撒钱后跳楼”:系精神疾病发作,钱已收集交其家属

      卓钧岚

      0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手机之致命诱惑

    Sitemap
    安全检测